中国互联网协会反恶意软件协调工作组于11月22日召开第三次工作会议,在充分听取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了“恶意软件”定义并向社会公布:
恶意软件是指在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安装运行,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软件,但不包含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计算机病毒。
具有下列特征之一的软件可以被认为是恶意软件:
1. 强制安装: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安装软件的行为。
2. 难冶ΡΧ载:指未提供通用的卸载方式,或在不受其他软件影响、人为破坏的情况下,卸载后仍然有活动程序的行为。
3. 浏览器劫持:指未经用户许可,修改用户浏览器或其他相关设置,迫使用户访问特定网站或导致用户无法正常上网的行为。
4. 广告弹出: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利用安装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的软件弹出广告的行为。
5. 恶意收集用户信息: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恶意收集用户信息的行为。
6. 恶意卸载: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未经用户许可,或误导、欺骗用户卸载其他软件的行为。
7. 恶意捆绑:指在软件中捆绑已被认定为恶意软件的行为。
8. 其他侵害用户软件安装、使用和卸载知情权、选择权的恶意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