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嚓咔 |
2006-11-02 17:22 |
网络虚拟货币Q币已经引起专家注意。近日有学者撰文称,虚拟货币代替人民币成为网上交易的一般等价物,涉嫌违反《人民币管理条例》,并会冲击我国的金融秩序。 “倒卖”Q币已经成为成都网友王先生赚钱的重要渠道,这位只有25岁的小伙子已经成为淘宝网上Q币的大卖家。他说,一个月仅靠卖Q币就能赚近4000元。
王说,他的Q币是通过在腾讯游戏倒卖装备或者赢取得到的,还可低价收购一些Q币。
据媒体公开消息,在今年的超级女声总决赛中,超女的粉丝们为了支持自己心爱的歌手,纷纷购买虚拟货币———Q币投票,仅淘宝网一天Q币的交易额就超过50万元。
一位网络工作人员称,甚至有中小型论坛给版主的工资就是Q币,然后兑换成人民币。
-各方观点
学者:会冲击我国的金融秩序
据《成都商报》报道,在2006年第7期的《法制与新闻》上,一位名叫杨涛的学者发表文章,对Q币提出的质疑。文章称,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在现实中是有数量限制的,而Q币等虚拟货币商家可无限发行,虚拟货币代替人民币成为网上交易的一般等价物,必会冲击我国的金融秩序,“泛滥后果不堪设想”。
律师:具有一定黑市货币性质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张振祖律师说,据了解,QQ游戏的游戏币赌场里,赌注已经相当大,而游戏币是可以与Q币自由兑换的,Q币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具有了一定的黑市货币性质。
腾讯:只用于购买该公司增值服务
记者昨日致电腾讯公司,该公司客户服务人员称,他们发行的Q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只用于购买该公司的增值服务,本身并无其他交易功能。而且腾讯公司实行的是单向兑换,即Q币不可兑换人民币。
央行:是否违反《人民币管理条例》尚未作出解释
昨日,人民银行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央行尚未对Q币是否违反《人民币管理条例》作出解释。但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秘书长曹红辉在接受《中国计算机报》采访时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将在明年起草制定电子货币相关的管理办法,包括虚拟货币在内的电子货币将成为继电子支付后又一个监管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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