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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lix_h 2006-07-20 19:13

据我观察,自从bing430这个ID出现后,发的帖子基本都是转帖,而且其个人很少参与讨论,而且所转的帖子大部份质量偏低。(以上纯属个人意见)
所以想请大家表达一下个自的意见。
(只是供大家讨论一下,不表示会按照此次投票结果处理。)

xiao-_-rong 2006-07-20 19:50
保持中立~~~~

beyondever 2006-07-20 19:50
叫她少发点帖子。。少一点就好了。。。

vaasudeva 2006-07-20 19:55
看管理员怎么说咯

小D 2006-07-20 19:55
H大大~~管得太宽了点吧~~最近又不在严打
再说了,有人逛论坛就是为了一种满足,说成发泄也好,为了表达自己
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就宽容点吧~

knktc 2006-07-20 20:12
可能是个人爱好吧。大家伙多提醒一下就好了。
还记得这人刚来时发的那两个帖子吗?

街机三国志 2006-07-20 20:30
期待本人来。。。本来来前保持中立态度。。。

嚓嚓咔 2006-07-20 20:45
LZ,人家灌水惹着你了?人家也没违反版规,干什么封人家

格斗疯子 2006-07-20 20:59
这家伙只是为了FTP下载来的。。。。。

永恒の翼 2006-07-20 20:59
我已经警告过一次了,你再警告一次吧,如果再犯,直接封杀

老这么发些情感贴子,他不烦,我们都要烦了

平凡最真1 2006-07-20 21:31
还是不要封杀的好.....理由....人情味...只希望能多点人情味....

heiyi 2006-07-20 21:47
少发点.

多参与讨论,少转那些看似有道理实则不着边际的文章.

不过封杀就有点过份了.

侠盗Z 2006-07-20 21:52
人家混口饭不容易啊。而且那种执著太令人佩服了ORZ

felix_h 2006-07-20 21:58
引用
引用第5楼knktc2006-07-20 20:12发表的“”:
可能是个人爱好吧。大家伙多提醒一下就好了。
还记得这人刚来时发的那两个帖子吗?

说实话,我还真不记得这人刚来时发的两个帖子了。。。
再说了,你自己说心里话,你觉得大家多提醒他一下他就会收敛一些吗?

引用
引用第6楼街机三国志2006-07-20 20:30发表的“”:
期待本人来。。。本来来前保持中立态度。。。

我也期待本人进来,就算是进来骂我一顿至少也能让我知道他不是光会在这里转帖呀!

引用
引用第7楼嚓嚓咔2006-07-20 20:45发表的“”:
LZ,人家灌水惹着你了?人家也没违反版规,干什么封人家

拜托。。。讨论一下而以,如果真违规的话问都不用问直接就封了。

引用
引用第9楼syuraking2006-07-20 20:59发表的“”:
我已经警告过一次了,你再警告一次吧,如果再犯,直接封杀

老这么发些情感贴子,他不烦,我们都要烦了

其实我发这个帖子就是这个目的,至少提醒他一下吧。

引用
引用第10楼平凡最真12006-07-20 21:31发表的“”:
还是不要封杀的好.....理由....人情味...只希望能多点人情味....

人情味。。。做为一个版主,我只是希望他至少也转些大家感兴趣的帖子吧。。。
但是你看看他转来的帖子的数量和回复量。。。

引用
引用第11楼heiyi2006-07-20 21:47发表的“”:
少发点.

多参与讨论,少转那些看似有道理实则不着边际的文章.

不过封杀就有点过份了.

如果他真能如此,我欢迎还来不及呢。。。

引用
引用第12楼侠盗Z2006-07-20 21:52发表的“”:
人家混口饭不容易啊。而且那种执著太令人佩服了ORZ

真不知道你是在夸他还是在损他。。。

嚓嚓咔 2006-07-20 22:19
希望管理员和版主不要放入太多的个人感情因素,今天突然发现,连版规都改了~~,那意思是不是,哪天看哪个不顺眼,也照样可以干掉?楼上的,请自重

Lobelia 2006-07-20 22:24
又来介些东西,大家还记不记得上次扑克牌的事,凡事要三思而后行。。。。

l·irregular 2006-07-20 22:48
哎,都是人,这样做势必有些个人主义,以自己为中心的样子
放宽些吧

vaasudeva 2006-07-20 23:54
引用
引用第14楼嚓嚓咔2006-07-20 22:19发表的“”:
希望管理员和版主不要放入太多的个人感情因素,今天突然发现,连版规都改了~~,那意思是不是,哪天看哪个不顺眼,也照样可以干掉?楼上的,请自重


版规?我和F接手茶馆后。只加过一条。恐怖图片。尽量不要发。因为有时半夜上网。看到个图图。等了半天。突然一个血淋淋的女人出现在电脑前。很吓人。所以加了这样一条。其他的都是原先就有的。



引用
引用第15楼Lobelia2006-07-20 22:24发表的“”:
又来介些东西,大家还记不记得上次扑克牌的事,凡事要三思而后行。。。。


不知道什么扑克牌事情。不过我记得你说过。发这些。比过那些过于严肃的历史帖好

felix_h 2006-07-21 00:00
引用
引用第14楼嚓嚓咔2006-07-20 22:19发表的“”:
希望管理员和版主不要放入太多的个人感情因素,今天突然发现,连版规都改了~~,那意思是不是,哪天看哪个不顺眼,也照样可以干掉?楼上的,请自重

希望XX能明确指出版规中你认为不合理的地方,而不是在这里不负责任地胡乱猜忌。

引用
引用第15楼Lobelia2006-07-20 22:24发表的“”:
又来介些东西,大家还记不记得上次扑克牌的事,凡事要三思而后行。。。。

谢谢女王大大的提醒,做为一个没什么太多管理经验的版主,我首先想看看大家对这件事的态度,还未采取任何更深入的行动。

引用
引用第16楼zero-kyo2006-07-20 22:48发表的“”:
哎,都是人,这样做势必有些个人主义,以自己为中心的样子
放宽些吧

如果我真的是以个人为中心的话,相信你现在都没有机会参与这个讨论了。。。

vaasudeva 2006-07-21 00:08
浮游城城规第35条。

滥发感情帖。店小二F。抄家伙。封杀bing430

圣女之魂 2006-07-21 00:13
她发的东西我都挺爱看的说……(是不是我太浅薄了?)
其实人家愿意转贴,爱不爱看是我们的事唉……
当然如果H大大要删的话我也不说什么~
最好还是批评教育一下吧,再怎么说人家也是新人嘛!

vaasudeva 2006-07-21 00:17
为什么以前我发的时候。有人让三哥转话来,告诫我。要我收敛。说什么游戏论坛没人爱看这些个感情帖滴

l·irregular 2006-07-21 00:27
真看透了!

vaasudeva 2006-07-21 00:29
LS上的。你悟道了~一切都是浮云呀

l·irregular 2006-07-21 00:31
我到是想问问你你那无敌的版规在那里!?

felix_h 2006-07-21 00:36
引用
引用第24楼zero-kyo2006-07-21 00:31发表的“”:
我到是想问问你你那无敌的版规在那里!?

她那句话你无视就行了,她是在跟我开玩笑的。。。

街机三国志 2006-07-21 00:36
关于法帖的总体规定
http://bbs.chinaemu.org/htm_data/16/0403/13.html
水区班规
http://bbs.chinaemu.org/htm_data/21/0602/44991.html

我继续等本人。。。。

vaasudeva 2006-07-21 00:37
置顶红字的标题没看到吗?

本区拒绝纯水贴、政治帖、爱情贴及恐怖图片、flash、游戏等内容或连接

这年头怎么都看不到红字的醒目帖呢???难道如今不流行这颜色了?哎。看来要恶补了

l·irregular 2006-07-21 00:38
总版规没有这种不能发感情帖的说明吧!
水区版规到就是题目有,不过他所谓的第35条在那里,我怎么没有找到呢?
还有我想问问,你那爱情帖什么时候加的?
如果是过去就加的那么你就是失职!版里这么多的爱情你一个没删
如果是刚加的……我就不说什么了

vaasudeva 2006-07-21 00:39
麻烦那位喜欢三国的人~看下俺店小二的发帖时间。是几月几号。是为什么发的。

最后我补的是几月几号。理由修修最清楚。是因为置顶的红字太多。我把他的复制过来补在了最后。原来那个撤销了。

l·irregular 2006-07-21 00:42
2月发的
5月补的是吧
哈哈可笑
5月的时候还没有说不准发爱情帖呢!?

vaasudeva 2006-07-21 00:44
引用
引用第28楼zero-kyo2006-07-21 00:38发表的“”:
总版规没有这种不能发感情帖的说明吧!
水区版规到就是题目有,不过他所谓的第35条在那里,我怎么没有找到呢?
还有我想问问,你那爱情帖什么时候加的?
如果是过去就加的那么你就是失职!版里这么多的爱情你一个没删
如果是刚加的……我就不说什么了


你可以看下那个帖子有没有修改过!!!!!


我TMD的要是刚改的。我出门就被撞死。


还有那个35条。只能说明你太没有幽默感 。为什么斑规只能第一。第二。第三。按顺序。为什么不能从第。35开始。再说。第35条是有典故的。只能说你来茶馆来的太少。

35条取自论坛xiao555的名字。

3个5。就是35。

vaasudeva 2006-07-21 00:45
还有你也可以让修修把管理修改记录找出来。发给大家看。我要是刚才改的。我出门就撞死。

l·irregular 2006-07-21 00:46
可笑我也是斑竹
修改个题目,完全不会在版面里显示
你把我当白痴么·!
还有我这个人从来不会幽默,很抱歉
还有不要诅咒自己,我受不起

vaasudeva 2006-07-21 00:51
管理日志的记录我让修修去找了。不过我在1月总结中找到了这个。

l·irregular 2006-07-21 00:53
是啊,只说了不准发恐怖帖
爱情帖呢???
疑?没有找到也,我需要再配副眼镜么?

而且我在前面的图片中已经提供了,过去说的只有政治帖和恐怖帖

YZB 2006-07-21 00:57
天气热了,大家保重身体啊~
水区不能发感情贴了吗?

felix_h 2006-07-21 00:57
引用
引用第28楼zero-kyo2006-07-21 00:38发表的“”:
总版规没有这种不能发感情帖的说明吧!
水区版规到就是题目有,不过他所谓的第35条在那里,我怎么没有找到呢?
还有我想问问,你那爱情帖什么时候加的?
如果是过去就加的那么你就是失职!版里这么多的爱情你一个没删
如果是刚加的……我就不说什么了

关于那个35条什么的,我已经在上面的回复里跟你说过了,那是vaasudeva在跟我开玩笑(在这里我再次说明一下)
关于那个爱情帖,首先我能负责任地告诉你是早就加上去了的。
当时因为有部分会员反应版内出现太多爱情帖,影响他们浏览,然后才加上去的,主要是针对“滥发”。
但是,之后管理层为了给大家营造一个宽松的环境,放松了发帖尺度,而我和vaasudeva也认为只要不是太过份的“滥发”也就随他去了。
而现在bing430的转帖的确明显有“滥发”的迹象,所以我希望在一个民主的前提下给大家一个发言的权力,大家来讨论一下对此事的看法。
在此,版规内没有明确地写出“针侗Ρυ”的确是我的责任,而在对处理该类帖子时摇摆不定的态度也体现了我对管理工作的不成熟,在此我愿意接受管理层批评。

vaasudeva 2006-07-21 01:00
凡凡 00:54:05
麻烦你一下。把管理日志找一下吧。

修修 00:54:20
2个月前的不做保留,所以……



这解释。哈~浮云啊浮云~~~反正我问心无愧

明天出门等车撞咯~~

l·irregular 2006-07-21 01:00
我也抱歉一下,我有些激动了
为什么,原因很简单,现在的民主是不支持
但是我们的斑竹大人(不是您,是另一位)还说要封了他
个人主义有些强悍吧
不过跟女生打架,我还是错误的,抱歉一下,总之,看大家的意思吧
还有不管无愧不无愧,这个东西还是写一个比较详细的版规吧,要不只能是一团糟

vaasudeva 2006-07-21 01:04
我也很抱歉~~

我在F大大发这个帖子之前。就已经开始把某些让人呕吐的帖子扔到回收站了~

回家看到F大大发了这样的帖子~~ 发觉孔夫子说的对

“唯女人和小人难养也”

heiyi 2006-07-21 01:14
我可以证明一件事.在这位BING430之前,有一位TVGAME的前版主,换了马夹来这里发烂情帖.这个规定应该是当时定的.如果有需要,可以把这人的名字发出来.
  Z版主这样怀疑同样为版主的小V,我觉得是不对的.

felix_h 2006-07-21 01:17
引用
引用第39楼zero-kyo2006-07-21 01:00发表的“”:
我也抱歉一下,我有些激动了
为什么,原因很简单,现在的民主是不支持
但是我们的斑竹大人(不是您,是另一位)还说要封了他
个人主义有些强悍吧
不过跟女生打架,我还是错误的,抱歉一下,总之,看大家的意思吧
.......

是的,我发这个帖子的目的就是为了看一下大家的态度,毕竟我现在还没有封了他嘛。
至于更详细的版规我会尽快和vaasudeva商量更改的。
话虽如此,但是我始终觉得,水区的管理和其它区的管理还是应该有一定区别的,就像这个帖内某人说过的“要有人情味”!
版规是版规,但真要落实到实处,还是应该考虑更多因素的,毕竟水区因该是一个论坛里最能让大家放松的地方吧(是在不影响他人的前提下)~~~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vaasudeva 2006-07-21 01:27
在此。我向版主zero-kyo道歉。我再一次的滥用了版主的职权。不顾各位茶客的民主投票决定,以一种独裁的方式决定一个帖子的生死,这是不符合民情的,是一种独断专行的行为,是一种随性使用管理员付予的神圣的伟大的斑主权力。

最后,我再一次向版主zero-kyo道歉。是我错了。一切都是我的错。此帖也以我的道歉结束生命。我锁了。

要是重新投票。请另行开帖吧。

l·irregular 2006-07-21 01:28
haha
felix_h大大一直保持冷静的头脑,这点我可不得不佩服呢
恩,水区就是要基本定一个量,一般来说每天一起跟大家凑热闹即可
抓就抓典型吧,但是依旧认为1笔1画的版规还是要出来的

凡凡大人其实不必这样,谁没有脑袋一热的时候呢?
自然我自己也会出现,这次出现了,下次就不会了,我们应该高兴,这件事给我们都是一次惊醒
不必太过自我谴责了

kina 2006-07-21 07:00
一个合格的版主在对方并没有违规的情况下的责任:


引用
我不支持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永恒の翼 2006-07-21 10:34
那家伙又一次发些时事贴子,我再一次警告了


理由原话:

不是政治贴,这类贴子也别贴

如果你想说什么,说吧,浮游城不象那些网站,有背景有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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