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下面是引用一尘不染于2005-11-14 12:56发表的:
首先这个帖子的分类是[讨论],而不是不同意发扑克的人进来~!偶就认为他没违反版规,所以偶有权利和必要参与讨论,偶喜欢谈论这个话题就进来讨论了~!你没资格说我是趟浑水~!
至于你说的个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跟这个帖子更不沾边~!偶说的是只要没违反版规的帖子,你不喜欢可以不进、不参与~!你又提到了见义勇为,什么是见义勇为?那是要根据大众的道德标准、国家的法律去见义勇为的~!而不是你一个人的标准~!在本论坛看到违规的帖子偶也举报过,请问你见义勇为的不让发扑克的帖子是根据的什么?违反了版规的哪一条?论坛不是某个人、某些人的,既然制定了版规就要按照版规处理问题~!请问他发扑克的帖子违反了版规的哪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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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反问一句,你有什么资格说我米资格说你??
我说的怎么会不沾边??你的意思是米违反版规就可以不管,版规是完美无缺的吗?很明显不是……
咱们国家一直实行制定法,所以很多人或许是不是不知道判例法……其实版区里的版规就是成文法和判例法的结合形式的。一旦发现有什么不对就会去有针侗Ρυ的改……现在我们觉得这类帖子在水区打扰了我们的正常浏览,我们也就有权利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提出这个问题……
不知道你是怎么理解的,我举那个例子的重点很明显是落在有人见义勇为受伤而无人管,而不是见义勇为本身- -#你既然也提到了大众的道德标准……我问问你,什么叫大众,超过总人数15%就基本可以叫大众,超过50%就叫做普及,这个你可以去查相关书籍,我记得我当年跟人抬杠的时候专门查过这个名词,当然如果我米记错的话- -#估且不计这会这个帖子里或者整个站里有多少人反对,多少人赞成。反正既然楼主发了帖,那就说明起码楼主对此事不满,大家就有必要商量是否应该处理这件事。如果反对的人多了,自然应该加上这条,不再允许发这类帖子。我觉得这才更能体现这是多数人的论坛而不是少数人的论坛。自由本来也就是有条件的自由,天下米有无条件的自由。虽说这是水区,但它存在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构建一个合协的,有利于整个论坛发展的环境。我们几个算不算这个论坛的人?我们觉得受不了就该忍着,怎么光有人认为他的个人行遭到了不公正待遇而来打抱不平,怎么米人反过来想想??一个人行为不违法,但他恶心到别人了,这在现实社会中不能把他怎么样。这就是原来国家宣传依法治国,后来治了多少年之后发现不行了,又提出以德治国的思想。江把这一点说的很明白了,法律与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它们互相联系、互相补充。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应该互相结合,统一发挥作用。他发的帖子原来大家也有抱怨过两句,他们有什么大反应吗?虽然我见过他说如果因为帖子打扰到你非常不好意思。但说句不好意思可以做为继续做为的理由??如果他只是在个别论坛发这些内容我想我的反应可能也米这么大,不过我想看了我发的那三个URL且有一定分析能力的人怎么也能看得出情况有些奇怪吧,他们的情况是发这种东西根本就是大规模有组织的,虽然至今最终的目的现在还无法弄清楚……当然这个也是后话了,现在该做的就是讨论这人的这类帖子该不该管……一句话,反对的人多就要禁……
嗯,年纪大了,再米跟人这么抬过杠了,可能有些语序问题,对方辩友莫怪,我晚上加班,明早有时间继续吧,我这帖子关注到底了……
引用
下面是引用一尘不染于2005-11-14 14:02发表的:
你要注意的是这里是水区,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政治、色情等内容且文明用语的任何帖子都是可以发的~!
你觉得无聊的帖子不见得所有人都觉得无聊,你觉得“有聊”的帖子不见得所有人都觉得“有聊”~!
如果他总发大家都认为无聊的帖子,没有一个人理他我想他以后就不会在这里发这样的帖子,如果他还不自动消失,还继续那是他个人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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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不好意思,米想到后面还有一帖……
现在的情况已经表明了,他发的帖子,要么是我们这一边所认为的,极米有意思删掉为好。要么是你们这边认为米意思,不理就好。时间一个星期了,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可以认定他总发无聊帖的时间??反正看了下除了一个帖子有人跟帖讨论了两句之外,其它都是他自言自语或者两个类似马甲的东东在讨论,其中一个也是到处发这类帖的一个ID……他现在还米有自动消失,那是他的个人问题了??既然是他个人问题当然大家决定解决,难道个人问题就放着不再管了- -#
[ 此贴被Zombie_WB在2005-11-14 20:53重新编辑 ]